校園自我傷害處置標準化流程
自我傷害事件發生
事件發現人通報總幹事並通知校護或打119
總幹事通報召集人,依事件大小決定啟動相關人員進行危機處置
第一線現場處理 > 召開危機小組會議 > 相關危機處置
1.啟動24小時危機通報系統
2.召集人應實際需要隨時召開危機小組會議
3.指派發言人擔任對外發言之單一窗口
4.資料組負責蒐集\彙整事件相關資料並擔任會議紀錄
5.進行工作人員之減壓團體
6.必要時邀請法律組或社區資源組人員參與會議
安全組--負責事件現場之處置與安全工作
醫務組--進行當事人緊急醫務之處理
輔導組--1.通知家長,進入事發現場,
協同處理自殺或自傷學生,
並陪伴家屬
2. 協助處理班級現場
3. 進行減壓團體
4. 篩選危機師生及安置
總務組--1. 負責隔離現場
2. 提供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(如器材、用品等)
資料組--負責蒐集與彙整事件相關資料,
處理相關通報事宜,並擔任會議紀錄
法律組-- 必要時提供專業諮詢或指導
課務組--負責因為此事件處理人員之調、代課事宜
社區資源組--1.必要時與社區相關資源連結,可提供直接或間接服務
2.提供專業資源與資源連結
事後處置:
1.若個案死亡,協助處理後事(殯葬事宜、參與告別式等)
2.個案若生還,持續追蹤該生身心狀況,
並進行後續心理諮商,以及生活輔導與後續追蹤
3.高危機群師生的安置與輔導
4.實施班級輔導
5.寫信函給老師或其他家長,讓大家瞭解此危機事件發生後,
自我與學生會產生的衝擊及相關反應,並提供求助相關資源與電話。
6.與此事件相關的師生之減壓團體
7.危機工作人員的減壓團體
8.召開工作檢討會,進行事件處理工作之檢討,
評估學校處理自我傷害事件的能力,
做為未來修正防治計畫之參考
9.呈報整體事件處理報告
10.資料存檔備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