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家庭教育

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基本資料:

校名:南豐國小

班級數:6班

學生人數:52人

教職員工數:16人

承辦人/職務:曾子瑛

單位主管:劉淑慧

校長: 孫秋雄

填表日期:114.6.12

  • 填表說明:本檢核表請各校針對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方式、內容與效益作自我檢核,建置後請放學校網頁,以作為校內修正家庭教育實施計畫之依據,並提供本縣推動家庭教育之參考。
  • 學校自我檢核表

南投縣113學年度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

指標

檢核項目與重點

具體事實及現況擇要說明/佐證資料電子檔連結

自評分數

訪視

委員

一、教師面向:行政組織與運作(30

 

本案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「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,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」,督導並檢視所有學校皆達成。

1.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,定期召開相關會議,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並標註「家庭教育」。(5)

如實施計畫、召開相關會議、會議記錄、列入學校行事曆。

1-1-1家庭教育實施計畫及會議相片
1-1-2上學期行事曆

1-1-3下學期行事曆

5

2.每學年度學校之教師、專業輔導人員、行政人員參加「家庭教育」專業進修4小時之比率﹙達成人數之占比﹚。(註一)

  5分:50%、8分:80%

  9分:90%、10分:100%

(依此類推) (10)

 

1.參加家教中心辦理之實體或線上課程1人。

2.學校自辦研習16人

3.自行參訓 12人

4.編制教師總人數:14人(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)

5.達成比例:100%

10

3.學校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之研習培訓,並返校推廣宣導(10)

  0分:未派員

  5分:提供派員資料

  10分:提供返校推廣宣導佐證資料

1.提供研習證明

2.返校推廣情形請提供書面佐證資料(如範例)。
 

1-3-1教師參加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研習與返校推廣

1-3-2學校教師自行參訓家庭教育研習證明

10

4自編家庭教育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。(5)

請檢附各年級自編教材並檢附教學成果

1-4自編家庭教育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

5

二、學生面向: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(20%)

1. 檢視正式課程外,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(10)

2-1.2-2學生參加家庭教育相關活動成果與成效分析

15

2.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(10)

三、家長面向: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活動(20%)

1.辦理親職教育活動(含家庭教育10大議題)親師座談(12)(註二)

0分:未辦、4分:1場、12分:3場

依家庭教育法第13條規定,應會同家長會共同辦理親職教育。可透過親師座談、家長日等機會宣導性別平等、正向管教、生命教育及親職法治等理念之辦理情形。

3-1辦理親職教育活動

3-2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

3-3家訪成果與照片

20

2.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(如運用通訊軟體、社群平台…等)。(4)

3.落實家庭訪視功能(4)

四、高關懷家庭面向: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服務(20%)

1.結合社區資源,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,共同推展教育活動。(10)

4-1認輔制度

4-1-2結合社區資源共同推展教育活動

4-2高關懷家訪成果與照片

 

10

2.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辦理(10)

6

五、其他特色(10%

1.於學校首頁連結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網址或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活動(例如:podcastFB)(3)

請截圖方式貼上即可

南豐國小

3

2.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(7)

5-2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

5

總分

89

承辦人

曾子瑛

單位主管

劉淑慧

校長

孫秋雄